四川出台算力网建设政策 赋能低空经济场景创新发展

2026-08-18

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推进算力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川发改数据〔2026〕338号),适度超前布局算力设施,将低空经济纳入全省算力赋能重点产业与标杆应用场景。文件明确依托成都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布局先进计算产业园区,定向服务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同时将低空经济列为算力赋能重点应用领域,鼓励各方开放应用场景、打造算力赋能标杆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算力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可达3000万元,以规模化、规范化算力布局助力低空经济数字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

原文如下:



四川省推进算力网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算力网规划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国家枢纽节点建设,不断筑牢人工智能+”一号创新工程算力底座,适度超前布局建设需求明确、规模适度的算力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谋划、规范有序发展算力,深度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全省算力区域布局

(一)建强成都平原算力核心区做强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聚焦成渝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着力推进成都、雅安、绵阳、德阳为主要承载地的算力核心区建设。推动算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打造支撑本省、服务全国、辐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综合性算力集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成都、德阳、绵阳、雅安等市(州)。逗号前为牵头单位。各项重点任务均需有关地方落实,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二)打造攀西川西北算电融合发展带。支持凉山、甘孜、阿坝、攀枝花依托清洁能源资源,统筹布局源网荷储一体化大型算力设施,打造重点承接模型训练、大数据分析、影视渲染、数据备份等非实时、可迁移算力需求的算电融合发展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国网四川电力〕

(三)培育川南、川东北区域算力节点。支持内江、宜宾等地建设面向智慧物流、智能酿造、智能制造等行业的算力设施,打造服务川南、辐射川渝滇黔结合部的区域算力节点。支持达州等地建设面向能源化工、机械制造、现代农业等行业的算力设施,打造服务川东北、辐射川渝陕甘结合部的区域算力节点。〔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二、打造集约高效算力产业园区

(四)做优天府数据中心集群算力园区。支持成都依托成都科学城、双流经济开发区和成都芯谷产业园,打造服务低空经济、电子信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产业先进计算产业园区;依托未来科技城、高新郫都电子信息产业园,打造服务数字文创、网络信息安全、工业软件、智能驾驶等产业的智能算力产业园区;依托东部新区空港新城、东部新区简州新城、简阳经开区,打造服务全国的智能云计算算力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五)建设算电融合零碳算力园区。鼓励整合攀西川西北水风光储资源,在甘孜新都桥、阿坝红原、凉山盐源等地集中布局建设零碳算力园区支持算电融合项目和算力园区采用绿电直连(含单用户和多用户)供电模式,余电上网比例可放宽至20%,支持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按直供新能源配置规模的2给予算电融合项目运营企业(仅限一个投资主体)额外新能源配置规模。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三项价差费用(燃煤机组运行成本补偿费用分摊、燃气发电上网电价与市场价格间的价差费用分摊、省间外购差额资金分摊),自发自用电量暂免缴纳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国网四川电力〕

(六)提质建设一批算力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现有算力园区提质建设一批城市边缘算力设施,重点支持雅安大数据产业园、德阳天府数谷、中国(绵阳科技城人工智能产业园、内江东兴区算力产业园、宜宾长江上游大数据产业园、达州数字经济产业园等提档升级、加快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七)完善算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通信骨干网、城域网与算力园区直连,加快实施毫秒用算专项行动计划。统筹布局算力园区主供电源和备用电源,支持算力园区建设智能微电网。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金融工具等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算力调度平台、算力超市、词元(Token工厂等算力公共服务设施,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1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三、建设高能级算力中心

(八)支持建设万卡集群。重点招引基础电信运营商、头部模型大厂在成都平原算力核心区、攀西川西北算电融合发展带布局建设万卡级以上智算集群,综合应用财政、金融、绿色电力等政策工具支持大型、超大型算力设施项目落地。对集群范围内符合有关条件的大型及以上算力中心建设项目,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15%进行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九)探索建设高安全算力设施。支持利用隧洞等可用安全隐蔽环境,积极引入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专业央企,探索布局模块化、绿色化、高密度、高安全算力设施。积极争取有关项目纳入国家专项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十)支持存量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支持存量数据中心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加快推进设备布局、制冷架构、气流组织、外围护结构、供配电设施、单机柜功率密度等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广高效节能节水、信息通信、制冷、照明等设备,根据业务需求迭代升级更高能效的算力芯片,提升单机柜算力密度和能源利用效率,优先支持申报国家两新专项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1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

四、强化算力赋能人工智能+”

(十一)加强高质量算力供给。围绕大模型训练推理、行业模型开发等需求,适度超前布局智算设施,加快建设万卡级智算集群,合理配置通算、智算、超算比例,不断提高智算占比。鼓励重点高校、科研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及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优先使用省内算力资源,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算力券支持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四川通信管理局〕

(十二)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加快推进成都国家级和宜宾、内江、自贡、遂宁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依法合规向人工智能企业开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开放场景数据资源,形成算力供给、数据支持、场景落地等协同赋能人工智能+”的良性生态。在工业制造、文化旅游、智慧医疗等优势特色领域,支持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人工智能语料库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照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5%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直各部门〕

(十三)打造算力应用标杆场景。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放应用场景,在智能制造、智慧文旅、智慧医疗、防灾减灾、低空经济、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打造一批算力赋能标杆场景。支持重点应用场景建设,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按照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资的20%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直各部门〕

五、推动算力普惠易用

(十四)促进算力供需精准匹配。持续迭代升级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市(州)数据中心区域节点和行业节点应接尽接,实现全省算力资源统一纳管、统筹调度。依托省平台提供算力发布、比价选购、弹性调配等公共服务,打通供需对接全链条。推动川渝算力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与省外平台协同联动,探索区域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推动算力跨域协同、按需调用。鼓励依托省平台实施算力应用补贴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数据集团〕

(十五)推行词元(Token)普惠化。支持算力园区建设词元(Token)工厂,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云计算企业在川建设模型即服务(MaaS)平台,提供词元(Token)普惠应用技术底座。支持人工智能原生企业和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主体,聚焦数字文创、装备制造、能源化工、金融科技、软件信息服务等领域,打造一批词元(Token)普惠应用示范标杆。以词元(Token)普惠应用助推产业园区智改数转,打造一批词元(Token)应用示范园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数据集团〕

(十六)完善算力应用补贴机制。设立算力券,对企业购买国产算力费用给予支持,一般企业支持比例不超过20%,成立3年内的初创企业可提高至30%、人工智能一人公司(OPC)可提高至40%,每家单位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设立词元券Token券)补贴大模型标准化应用程序接口(API调用、智能体运行、生成式AI服务等词元消耗,择优给予实际使用额最高2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人工智能OPC支持比例可扩大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出台配套政策,形成省级引导、地方叠加的政策合力。〔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充分发挥绿电优势

(十七)加强绿电供应保障。支持重点算力园区采用双(多)回路供电,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力供应。依托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算力基础设施能耗、能效等关键信息监测,新建(改扩建)数据中心同步完成监测设备配置与接入,存量数据中心分批完成配置与接入。〔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

(十八)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数据中心作为电力市场主体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需求响应等市场化交易,优化批零传导机制,推动数据中心根据市场价格信号灵活调整用电时段,以市场化方式降低用电成本。鼓励有关地方按规定将留存电量优先用于算力企业。2027年底前已建成或实质性开工的受限断面内万卡集群算电融合项目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

(十九)开展绿电消费认证鼓励算力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多年期绿色电力交易合同,持续扩大绿电交易、绿证交易规模,持续开展绿电交易溯源与消费核算,做好存量水电绿证划转工作,为算力企业提供绿色电力消费清单。推动实现算力中心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国网四川电力〕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以上有关政策措施由相关部门细化并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完善


原文链接如下:

https://fgw.sc.gov.cn/sfgw/qtwj/2026/8/13/7000fc4eb01c44dda321bdcb1e18c7a2.shtml


团体标准征集参编单位

标准名称如下

一、无人机通用类

1.《低空经济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南》
2.《低空无人机探测反制系统技术要求》
3.《全天候低空监视飞行系统》
4.《低空飞行器用电动力推进系统》
5.《低空飞行器用玻璃纤维》
6.《低空飞行器起降设施设计指南》
7.《eVTOL 驾驶员培训要求》
8.《民用无人机二手流通鉴定评估技术规范》

二、无人机巡检与工程应用类

9.《无人机影像道路裂缝检测》
10.《公路边坡无人机自主巡检技术规程》
11.《无人机风力发电精细化巡检》
12.《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红外巡检技术规范》
13.《高速公路无人机自动巡检系统》
14.《无人机安防智能巡检系统》
15.《油气管道无人机安防技术规程》
16.《长大桥梁无人机作业技术规程》
17.《无人机在地震与地质灾害救援中的应用规范》

三、锂电池、新能源材料与回收类

18.《低空飞行器非动力锂电池应用》
19.《废旧磷酸铁锂回收再生磷酸锂技术要求》
20.《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铁离子溶出率的测定》
21.《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三价铁的测定》
22.《磷酸铁锂废旧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指南》
23.《废旧石墨高值化再生技术要求》
24.《废旧层状氧化物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回收技术规范》
25.《盐湖卤水提取电池级碳酸锂的生产规范》
26.《锂云母综合利用提锂浸出渣技术要求》

四、储能类

27.《构网型风光储变流器建模与仿真测试规范》

五、矿山、深部工程与岩土类

28.《深部空间二氧化碳地质封存监测和评价全流程技术要求》
29.《深部露天金属矿边坡稳定性评价技术规程》
30.《深部金属矿充填强度设计技术规范》
31.《礁灰岩在位 CT 扫描三轴压缩变形试验技术规范》
32.《高温高压岩石大位移剪切渗流试验方法》

六、工业环保与烟气治理类

33.《工业烟气主动强制性除尘、脱硫、脱硝设备系统》
34.《工业烟气主动强制性二氧化碳捕集设备系统》

七、交通、公路桥梁与汽车轻量化类

35.《乘用车车门本体系统多材料轻量化设计技术规范》
36.《公路桥梁钢索体系断丝声发射监测技术规范》
37.《超高性能混凝土声发射检测方法》

八、风电与碳纤维材料类

38.《风力发电叶片承力梁用碳纤维增强拉挤板材》
39.《碳纤维预氧丝》
40.《大丝束碳纤维》

九、电动自行车与消防安全类

41.《新能源两轮电动车控火毯配置应用规程》

十、地热、水利与环境类

42.《裂缝型热储地热尾水回灌》
43.《城市内陆湖泊健康评价技术规程》

十一、工业检测、管道与光电缆类

44.《工业金属管道现场硬度检测方法》
45.《海底光(电复合)缆通感一体化光纤单元技术要求》

十二、建筑、建材与减振类

46.《建筑基础用聚氨酯减振垫》


参编联系人王老师(1336614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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